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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户籍(生源地)要求说明

时间: 2016-01-06 09:01:16 来源:启禾教育http://www.qihejy.com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
  2016年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户籍(生源地)要求说明
  1、以研究生学历(专业)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;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(专业)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
  2、以本科学历(专业)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;以本科学历(专业)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,以本科学历(专业)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,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;
  3、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
  4、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(如:夫妻分居两地、父母身边无子女、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),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、县市的职位
  5、尚未就业、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4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,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;
  6、报考监狱、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,户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。
  符合上述6种情况的人员,可报考2016年苏州市公务员考试,外地考生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。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09:00至1月17日16:00,笔试时间:2016年3月12日,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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